(启动——发展——深化——提高)
* 以1998年荣获“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区”为标志,我区社区建设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 以1999年确定为“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为标志,我区社区建设工作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 以2000年中办、国办下发(23)号文件为标志,我区社区建设工作进入全面深化阶段。 * 以2002年“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验收为标志,我区社区建设工作进入全面提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