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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社区教育示范社区评比标准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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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导组织健全
  1、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居委会年度工作目标,每年至少3次专题研究社区教育工作。
  2、成立由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和驻社区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社区教育工作。
  二、加强和完善阵地建设
  1、市民文明学校社区教学点、社区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少儿活动室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等社区教育阵地健全,管理规范有序,悬挂统一的标志牌。
  2、各活动室面积不得少于20 平方米(可一室多用),各项制度健全并上墙。
  3、必须具备电视机、照相机、影谍或录放机、音响、麦克风等电化教育设备。
  4、能充分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教育阵地的作用,基本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社区教育社会化的要求。
  二、 社区教育网络健全
  1、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相对稳定的、素质较高的社区教育辅导员队伍。
  2、有一支由社区各方面人员组成的、具有各种专业特长的义务宣讲志愿者队伍。
  三、 基础管理工作规范
  1、有社区教育工作意见、计划 ,每年组织有关知识讲座不少于6次,开展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不少于8次,受教育人数占应接受学习教育总数的70%以上,社区企事业单位参与教育率高。
  2、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工作各项档案(包括文字、图片、声像等)和社区教育工作者档案。
  3、社区教育经费有保障,每年用于社区教育的经费不少于2000元。同时,积极筹措社会资金,保证社区教育和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 社区教育氛围浓
  1、社区内主要路段必须设有统一规范的社区教育标语口号或灯箱式公益广告。设立固定的不低于3平方米的社区教育专用宣传栏。
  2、社区内主要通道口、重点楼座、草坪及公共场所等必须设有以名人警句、格言、相关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教育宣传牌。
  3、社区内学习风气浓,各项教育活动多,居民参与率高,教育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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