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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麻风畸残康复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3年07月28日

各市、区残联、卫生局:
  根据国家、省《麻风畸残康复“十五”实施方案》要求,我市于2001年进行了麻风畸残者调查,结果显示现有愈后存活病人1971人,其中,二级以上畸残者926人,有康复需求者487人。为使麻风畸残者早日实现康复、早日回归主流社会,青岛市残联、市卫生局决定联合开展麻风畸残康复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康复活动,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为突破口,以开展“情系残疾人,温暖千万家”活动为契机,为率先实现全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青岛市“情系残疾人,温暖千万家”麻风畸残康复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麻风畸残康复活动的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为麻风畸残者实施各种矫治手术;发放防护用品;配用辅助用具、轮椅;安装假肢和矫形器,进行康复训练。
  四、实施时间
  麻风畸残康复活动从2003年8月至11月。
  活动步骤:
  8月——10月,为麻风畸残者发放防护用品、辅助用具和轮椅;
  8月——11月,由市假肢装配站为麻风畸残者安装普及型假肢和矫形器;
  9月——11月,组派医疗队为有手术需求的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
  五、任务分配
  (见市、区麻风畸残康复需求汇总表1-7)
  六、工作分工
  卫生部门负责有手术指征患者的筛查,医疗队的组派、确定手术医院、组织实施手术等项工作。
  残联负责筹措贫困麻风畸残者康复经费,防护用品、辅助用具和轮椅的购买发放,普及型假肢的装配,典型材料的收集、统计报表和宣传等组织协调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各级残联、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麻风畸残者因自身的残疾及社会的偏见和歧视,使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同时因大多数丧失劳动能力,使家庭经济极为贫困,无力承担医疗手术及康复费用,是极为困难的弱势群体。他们迫切需要政府的关怀,社会的帮助。因此,各市、区残联、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康复工程的全面完成。
  2、加大宣传力度,广造舆论。各市、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麻风畸残各项康复内容进行宣传报道,消除人们对麻风病人的恐惧、歧视,使人们认识到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3、做好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各市、区残联将活动情况及有关典型材料和统计报表于11月底书面报市残联康复部、市卫生局监督与疾控处。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岛市卫生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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