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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005年09月29日

  一、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请您准备以下资料:
  (一)行驶证;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行驶证到所在辖区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签注行驶证副证。
  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地点:四流中路4号
  联系电话:8309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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