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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分支机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2004年10月11日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分支机构登记申请表;.
  (2)原登记机关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核转通知函;
  (3)加盖隶属企业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董事会决议;
  (5)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6)须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许可证或批文。
  (7)名称核准材料;
 
  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隶属企业盖公章并由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表;
  (2)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变更地址的提交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4)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隶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增加经营项目须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5)变更经营期限的,提交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6)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表;
  (2)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海关、税务、银行证明;
  (4)公章、财务章;
  (5)营业执照或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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