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分支机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200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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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分支机构登记申请表;. (2)原登记机关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核转通知函; (3)加盖隶属企业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董事会决议; (5)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6)须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许可证或批文。 (7)名称核准材料; 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隶属企业盖公章并由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表; (2)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变更地址的提交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4)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隶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增加经营项目须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5)变更经营期限的,提交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6)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表; (2)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海关、税务、银行证明; (4)公章、财务章; (5)营业执照或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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