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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结果确认的核准


2004年09月11日

  核准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申请材料:
  1.单位要求确认土地估价结果申请;
  2.《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
  3.《房地产证》或权属证明材料;
  4.土地估价报告及技术报告;
  5.规定需要提报的其它文件
  核准程序: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现场勘察——集体会审——确认批复
  核准时限:20日
  办理机构: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266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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