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申请材料: 1.安全资格申请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建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5.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上年度安全工作情况。 备案程序: 1.受理申请(市建委政务办理大厅直接受理或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网上办公系统受理); 2.审查; 3.备案。需报省建管局颁发《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备案时限:15日 办理机构:政务办理大厅 联系电话:5063123 网 址:http://www.qdcem.com/ 地 址:澳门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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