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现将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工作的通知》(青食安委办〔2008〕23号)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水清沟街道办事处
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青食安委办〔2008〕23号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各有关成员单位: 200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规范“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饮食消费安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保证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措施。全面巩固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成果,针对节日特点和辖区实际,着重抓好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专项监督检查。要突出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月饼、酒类、肉类、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调味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突出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比较集中的各类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专业乡、专业村、专业一条街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质量监管,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切实加强副食品市场检查和质量监管,确保节日期间副食品市场秩序稳定,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抓住节日期间人员聚集的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科学引导消费,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落实值班,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除安排专人值班外,分管领导要亲自带班;要保证举报投诉电话的畅通,实行食品安全事故首接负责制,对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查处,对群众投诉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追查到底。要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全力组织应急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请于10月6日12时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祖光 E-mail:qdsawb@qingdao.gov.cn 金宏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5911251 传真:85911250
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