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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关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部门】水清沟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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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九日

关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式,建立以街道办事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三级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逐步构建一个覆盖街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使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促进街道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照社区管理划分,实行安全责任“网格化”,在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现“三定”(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机制,使社区的安全监管责任以及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的安全状况责任具体到人,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置不留“死角”、不存“盲点”,提高安全监管的覆盖率和责任落实率。
  三、管理体系
  (一)网格区的划分和编制
  1、按照 “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以“片”、“块”、“格”来明确职责、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2、网格图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制定,各层次的职责必须明确并逐级把关、审定。上一网格内的责任领导必须清楚下一网格区的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等。
  (二)管理责任的确定
  各社区负责网格内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社区的主要领导是本社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领导责任;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社区要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条块结合”管理。“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做到工作专人、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要积极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实施跟踪,对查实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每次开展安全检查要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检查台账。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社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尽快将本社区范围内的企业、饭店、宾馆、学校、废品回收、汽车维修、“九小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养老院、楼院等,于2009年2月17日前报街道办事处经发科(电子版)。
  互联网邮箱:qdwlm-63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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