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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服务事项 - 公文法规
【标 题】
四方区建管局2005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发文部门】
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0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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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的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方针任务,结合建管局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为核心,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工作思路,以大力推进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重点,加强机构建设,深化城建城管语言文字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逐步纳入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的常规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扎扎实实的做好语言文字的基础性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管局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王可刚同志任组长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长苗江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建管局及系统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组成;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责任制、日常检查制度和工作考评制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之一,把“用语用字规范化”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指标列入文明单位、“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中,认真抓好语言文字工作。
(二)认真组织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语言文字的学习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在政治和业务学习中,增加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语言文字规范基础知识的内容,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积极探索网络下的语言文字培训,为语言文字工作创建交流平台,提升工作水平;结合普法活动的开展,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夯实语言文字基础,不断适应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三)抓好贯彻落实,发挥 “龙头”作用
一是认真做好普通话推普宣传工作。2005年9月的第3周是全国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通话水平,充分发挥建管局系统各部门、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有创意、有实效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建管局系统“情系万家”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等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通话水平;通过发放普通话宣传材料、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积极组织参加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文明礼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普通话大赛、汉字规范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是创建语言文字示范街。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在全区主干道、主要商业界组织开展语言文字示范街创建活动,并配合工商部门制定、出台创建标准,力求在社会用字整改方面取得突破,逐步提高全区社会用字的规范程度。
三是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督查工作。确定专人定期对机关公文、内部印刷物、宣传告示、指示标志牌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整改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提高机关用字的规范化水平。同时,结合城建城管中心工作,加大对商业门头用字、广告用字、客运等窗口服务行业社会用字的监督管理,年内组织1-2次查处不规范用字的集中行动,并对发现的问题勒令限期改正,不断加强社会用字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管力度,逐步提高全区公共服务行业用语用字的规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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