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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四方区建管局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计划
【发文部门】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2005-03-07
字体:【】 【】 【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管理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城建城管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四五”普法规划和《青岛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四方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建管行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建设“繁荣四方、平安四方、文明四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任务
  (一)认真开展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宣传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和意义,熟悉修正的章节和内容,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公民的维宪意识。二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工作。联系单位工作实际,通过举办学习班、法制讲座等有效形式,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增强诚信理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当前建筑市场、土地市场、集贸市场存在的不规范、漏洞多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土地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地增强广大消费者、市场经营、监管人员依法消费、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
  (三)认真开展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结合城市建设和管理重点工作,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对象,向社会大力宣传《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青岛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四)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认真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要安排一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坚持机关“学法日”制度,加强考核,提高出勤率和学习效果,年内举办建管局科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讲座2次,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做好今年的国家公职人员《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四方区建管局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将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学习计划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推广。结合工作实际,注意总结“四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以来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培养树立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四方建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附:四方区建管局二○○五年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计划一览表

  附件:

四方区建管局二○○五年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计划一览表

参加部门

学习形式

学习时间

领导小组成员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下简称“四法”),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

集中学习讨论

全年3次以上

定期参加市、区组织的普法学习

执法部门负责人及骨干人员

“四法”、有关建设法律法规

集中培训

专人授课

半年1

培训考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联动中心

“四法”、有关建设法律法规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

每周四下午

机关集中学习,各科室自学时间自定

1、积极参加区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

2、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实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行政大厅

“四法”、有关建设法律法规

市政办

“四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绿化办

“四法”、《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

环卫办

“四法”、《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监理科

“四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物业办

“四法”、《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质监站

“四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管行政执法局

“四法”、《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方案》

爱卫办

“四法”、《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青岛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青岛市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规定》

系统其他单位

《宪法》、《劳动法》、《公司法》、《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

结合实际,自学与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

自行安排

全年不少于4

根据市、区两级的要求以及建管局部署,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2次。


  附:

四方区城管示范路达标考核标准

项目

养护管理内容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督查单位

责任单位

养护质量合格率

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要求达到优秀率。

20

根据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新规定的标准进行,其中沥青路按沥青混合料养护维修检查评分表。铺装人行道板整修沟沿石,按人行道侧面和平面维修评分表,路名牌维修按路名牌评分表。

城管指挥联动中心

区建管局市政办

1、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在有沥青料供应和天气允许条件下,要求按期完成。其中: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10

沟槽未及时修复,每超过一天,横向沟槽每条扣0.5分,纵向沟槽每条扣0.5分。

项目

养护管理内容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督查单位

责任

单位

2、对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临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10

坑洼破皮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城管指挥联动中心

区建管局市政办

3、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计划逐步修复,逐年改造。

10

4、在修复车行道及人行道时,对沿石下沉、缺损、扭曲、歪斜的随时整修。

10

沿石沟石残缺倾斜、歪斜、沿石沟石起伏不平,每发现一处扣1分。

6、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五日内修复。

10

未按时修复的每处每拖延一天扣1分。

7、积极做好防汛工作,雨后道路淤沙,石头及时清除;冬季做好道路防滑工作,雪天及时喷洒防滑剂。

10

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一起扣 分。

文明施工

养护维修要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余土废渣日产日清,工地物料整齐堆放,竣工现场要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安全标志。

10

工程完工后,余土或淤泥清运超过规定期限每处扣0.5分,施工现场没有施工安全标志每处扣1分,因施工没有设安全标志发生责任事故的每发现一处扣 分。


项目

养护管理内容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督查单位

责任单位

夜间施工

在旅游季节和车流量大的道路养护维修,提倡夜间施工,并提前向建管局报告。

10

需要夜间施工的每次加2分,未进行的不扣分。

城管指挥联动中心

区建管局市政办

绿

1、根据植物生物习性,合理修剪,保持树形美观,骨架均匀,树干挺直,行道树无缺株,无死树、枯枝。

25

树木修剪不合理扣2-5分,枯枝每处发现1处扣2分。行道树缺株、死树,每一处(株)扣10分。

城管指挥联动中心

区建管局绿化办

2、花池、绿化带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清洁卫生。花池内花大叶肥,色彩协调,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绿化带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断档。

25

花池、绿化带内有杂草,3处以下扣2分,3处以上每增1处扣1分,纸屑、软包装、杂物等,每发现1处扣1分。花池内花草长势不良扣5分,花草更换不及时扣3分。绿化带植物修剪不整齐、不合理扣3分,有死株、断档每发现一处扣5分。

3、树木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3%以下,无药害。

25

树木有病虫危害症状,3处(株)以下扣5分,病虫危害程度超过3%(一条街上)扣10分。

4、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树种保持一致(更新规划除外),有扶架措施,植树成活率100%。

25

新补植行道树与原树种不一致扣5分,无扶架措施扣2分,成活率低于100%,每降低1%扣5分。


项目

养护管理内容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督查单位

责任单位

①每日普扫两遍,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②保洁时不向雨水斗、明沟、绿化带和花坛扫倒杂物,路面废弃物不超标或漏收堆,保持路面干净,不超标。③每日早普扫作业应在早7时前完成,下午3时前完成第二遍普扫。④桥面、人行天桥桥面、人行地道保洁质量应与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50

路面废弃物不超标或漏收堆发现一处扣10分,道路未扫的每1000平方米扣10分。

城管指挥联动中心

区建管局环卫办

垃圾清运

临街经营业户垃圾委托代运、环卫设施摆设符合要求

30

垃圾代运率达到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0分,环卫设施摆放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0分。

新闻曝光市民投诉

垃圾清运、公厕保洁、道路保洁

20

新闻曝光和市民投诉环境卫生问题经查属实,在24小时内未能及时解决的,每件次扣5分。


项目

养护管理内容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督查单位

责任单位

1、确保示范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临街门窗(灯箱牌匾)表面整洁、美观。

12

灯箱牌匾表面不整洁、美观,发现一处扣0.5分。

城管指挥联动中心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2、示范路两侧不得悬挂、晾晒、摆放有碍市容观瞻物品。

12

示范路两侧存在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发现一处扣0.5分。

3、示范路两侧临街商店不得超出经营场所范围从事经营。

12

临街商店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

4、示范路两侧不得有非法占用道路、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游商浮贩。

12

示范路两侧有非法占用道路、场地的游商浮贩发现一处扣1分。

5、示范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责任单位负责清理其建筑表面的乱贴乱画,涂刷时所用涂料与墙体颜色保持一致或相似。

12

示范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有乱贴乱画发现一处扣0.5, 涂刷时所用涂料与墙体颜色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0.5分。

6、对示范路两侧临街商店乱倒污水、粪便、纸屑及包装物,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12

示范路两侧临街商店乱倒污水、粪便、纸屑及包装物的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7、示范路两侧不得出现的运输撒漏污染路面、挖掘道路、占用破坏绿地、损坏人行道板等现象。

12

对示范路两侧出现的运输撒漏污染路面、挖掘道路、占用破坏绿地、损坏人行道板等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8主干道路两侧无损坏树木、在树上乱贴乱划现象的发生。

12

有人为损坏树木,在树上乱贴乱划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

9对主干路两侧出现树木死亡、缺株、人行道板破损,车行道出现坑沟等市政设施被损坏以及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属于绿化、市政、环卫等部门职责的,相关中队应及时向执法局汇报并做好记录,由执法局再向区联动中心统一汇报并做好记录,由区联动中心安排相关部门及时修复。

4

对主干路两侧出现树木死亡、缺株、人行道板破损,车行道出现坑沟等市政设施被损坏以及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反映不及时,发现一处扣0.5分。


项目

养护管理内容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督查单位

责任单位

1、2003年7月31日以前在主干道上所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由区清违办负责清理。

50

根据违法建筑产生的年限,发现一处违法建筑扣相关责任单位10分。

城管指挥联动中心

区清违办

规划四方分局

2、2003年7月31日以后在主干道上所建违法建筑由规划四方分局负责清理。全面清理整顿主干道所设户外广告、装修门面、开门、开窗等违法行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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