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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四方区建管局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发文部门】
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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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十一五”规划,根据市、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建管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繁荣四方、平安四方、文明四方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建管局党委中心工作,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局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系统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健康、正确发展,指导全系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道德理念。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等。要认真开展宪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统一安全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城市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着力加强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青岛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城市建设管理较快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关于保护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安全生产意识。要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系统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范围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与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执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根据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能,确定行业依法治理的任务目标,逐步实现执法权力与部门利益脱钩。要围绕繁荣四方、平安四方、文明四方建设以及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最密切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保证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做好“12 · 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活动主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建管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宪法》、《行政许可法》和专业法律学习,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要把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建管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8月份以前。系统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部门、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下半年。区建管局办公室将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公室要求,对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普法专(兼)职机构要认真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部门、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车辆,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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