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四方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八日
青岛市四方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适用范围 1.4编制依据 2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处置应急救援体系 2.1处置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 2.2处置应急救援组织领导成员 2.3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2.4区指挥部下设机构及决策 2.5现场抢险组 2.6现场保卫组 2.7安置组 2.8事故调查组 3事故的报告 4应急预案的启动 4.1紧急处置 4.2预案启动 4.3进入工作状态 4.4做好物资准备 4.5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4.6联系方式 5新闻发布 5.1新闻发布原则 5.2新闻发布内容
青岛市四方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应对本区烟花爆竹及各种社会生产、生活活动中意外发生的重特大爆炸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明确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政府领导原则:区政府全面领导重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处置工作,使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 1.2.2生命安全第一原则: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疏散、保护、抢救,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2.3迅速行动,果断处置原则:发生爆炸事故后,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立即出动,密切配合,迅速开展工作。 1.2.4科学决策原则: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行动的效果,科学决策是应急行动的最根本保证。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方区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批发,储存单位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1.3.1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建筑物坍塌,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需要大面积人员疏散。 1.4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青岛市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方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 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处置应急救援体系
2.1处置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 重特大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按照高度集中统一、分级负责的组织原则,成立四方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2.2 处置应急救援组织领导成员: 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安监局、公安四方分局、工商四方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环保四方分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四方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区烟花爆竹事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处置小组。 2.3 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根据事故预案及现场情况,统一部署、协调、督察有关部门、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处置工作。 (2)统一调度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等。 (3)研究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事故应急善后处理及救援等重大决策。必要时,由总指挥指派分管领导任现场抢险指挥。 (4)决定启动区应急救援预案。 2.4 区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区处置烟花爆竹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4.1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向区指挥部提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及时下达指挥部的有关决策; (3)督察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情况; (4)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协调解决事故应急抢救及善后处理工作中相关事宜; (5)负责事故的上报和统一事故的宣传报道。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区安监局履行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建立各有关单位值班电话、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人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手机电话档案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中心咨询电话等。 2.5现场抢险组: 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公安四方分局、环保四方分局、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因爆炸受到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迅速确定事故及烟花爆竹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并进行组织和抢救。 2.6现场保卫组: 由公安四方分局局长任组长,负责组织治安、刑警、交警、消防和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持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清理勘查现场,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并积极参加救护及事故调查等各项工作。 2.7安置组: 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区卫生局、区城管执法局、四方消防大队等单位参加,组长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转移、安置烟花爆竹爆炸及事故个人财产受到侵害造成损失的群众,并临时解决吃、穿、住等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转移、救护工作,并负责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2.8事故调查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公安四方分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由区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对重大烟花爆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对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及有关情况进行快速评估、统计上报工作;配合国家、省、市调查组对爆炸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2.9资金保障组: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3 事故的报告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地单位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有效的抢救,同时迅速报告公安四方分局、“119”、“110”指挥中心、区安监局、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烟花爆竹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等),初步认定造成事故发生涉及的烟花爆竹数量,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可能波及的范围及状况(居民区、重要设施等)。 4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紧急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有效地实施现场抢险救护。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设定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根据人员伤亡和波及范围,设定现场抢险救援警戒区域。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该区域,同时设立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保证救护车辆畅通,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应当设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级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抢救伤员,组织救治。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和安全转移,通知医疗机构迅速组织力量实施紧急救治。 (5)事故排查。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排查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 (6)社会动员。当地政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负责动员、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征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2公安、安监及事故单位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迅速了解情况做出判断,确认是否构成重、特大事故,在危及周边居民时,应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迅速报告区安监局(区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启动本预案。 4.3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时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区指挥部及办公室进入工作状态,与事故现场保持密切联系。 4.4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做好事故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设备、器材、物资、人员、措施等),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实施抢险工作。 4.5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销售、贮存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烟花爆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演练;定点配备事故抢救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好。 4.6联系方式: 四方区处置烟花爆竹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主要领导在岗在位,手机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5 新闻发布
5.1新闻发布原则:处置烟花爆竹事故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全面的新闻发布原则。 5.2新闻发布内容: (1)爆炸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视情发布发生事故的概况。 (3)人员伤亡情况。 (4)救助过程,包括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拟采取的措施。 (5)获救人员的医疗、安置情况。 (6)善后处理情况。 附件:四方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四方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办公室 区监察局 区安监局 区财政局 区卫生局 区民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公安四方分局 四方消防大队 工商四方分局 环保四方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