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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

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08-04-12
 【标  题】 关于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奉利代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人事、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王波副区长协助区长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区长分管人事、监察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人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协调。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建管局、区房管处、区人防办、区重点项目办、区海岸带开发办、区城中村开发办、区老城区开发办、区城市发展公司;协助分管区人事局、区监察局。
  联系区工商联、各民主党派;规划四方分局、国土四方分局。
  由翠玉副区长协助区长分管财政、审计工作。分管财源建设、发展改革、发展服务业、对口支援、经济合作、统计、国有资产监管、都市工业园建设、对外开放、对外宣传、物价、财贸、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发改局、区外经贸局、区统计局、区招商局;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工商四方分局、四方国税局、地税四方分局、质监四方分局、四方烟草专卖局、驻区金融机构。
  王维礼副区长分管社区建设、民政、老龄、慈善、民间组织管理、计划生育、卫生、医药安全、食品安全、双拥、兵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双拥办。
  联系区老龄办、区红十字会、区残联;食药监管四方分局。
  王永亮副区长分管科技、信息产业、电子政务、都市科技园建设、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市政、绿化、环卫、物业、环境保护、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建管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区科协;环保四方分局。
  杨继仑副区长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消防、防震减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打私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公安、交警、边防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地震局、区政府应急办。
  联系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综治办、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队、消防四方大队、四方边防大队。
  蔡全记副区长分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节庆、民族、宗教、对台、侨务、政务公开、保密、档案、文物、史志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工、青、妇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文化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台办、区史志办。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局。
  附件: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

  为保证区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制定本制度。
  一、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是指区政府领导外出、休假或工作冲突时,由其他区政府领导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
  二、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主要是指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包括出席有关会议和公务接待活动,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签署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或上报的紧急公文等。
  三、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安排如下:
  王波副区长与王永亮副区长互相补位;
  由翠玉副区长与蔡全记副区长互相补位;
  王维礼副区长与杨继仑副区长互相补位。
  四、互相补位的区政府领导应加强交流和协调,外出、休假前后要主动做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五、区政府领导外出、休假期间,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工作补位的区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六、互相补位的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外出、休假,如有特殊情况时,由区长安排其他领导进行工作补位。
  七、区政府领导分工发生变化时,根据区长意见,及时对工作补位安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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