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绿化植物的建议》内容:所居住楼(海伦支路10号)本身就很低,前边种有绿化树,绿化树长高后已影响居民采光。市民建议,能否将树移植,换成冬青类的绿色植物,这样既能保证绿化效果,又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区建管局对《关于更换绿化植物的建议》进行落实,情况反馈如下:经现场勘察,海伦支路10号楼前挡光的树木为四株榆树(胸径为20公分),株距与楼距约为10米,根据《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这四株榆树不具备树木移植的要求和条件,因此不能对其进行移植。对于其挡光问题,我办已建议其向所在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申请,在我办现场监督的情况下由绿化专业人员对榆树进行适当修剪,增加透光通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