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或其家长携带学生及家长户口簿、身份证和特殊考生加分登记表到区民族宗教局提出申请。 2、考生或家长填写《山东省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一式。 3、区民族宗教局对考生及家长身份证件和填写的登记表进行认真核查。 4、区民族宗教局局长、经办人员分别签署意见,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对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5、登记表送市民族事务部门核查、签署意见,其中一份由区民族宗教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