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基本信息
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战工作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查全区统战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作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调落实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措施。 (三)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及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台属工作和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做好对台经济工作的政策指导、与台资企业的联系和台商投诉的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我区与台湾的交往交流工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两岸人员往来衍生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五)负责开展侨务工作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的审核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侨务工作。 (六)负责民族与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本地区民族团结和宗教界的稳定。 (七)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工商联、台联、侨联、少数民族联谊、宗教爱国小组的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下设)机构
统战部办公室
负责本部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考核、督查、信访、保密、安全、卫生、档案、老干部、机关党群和劳动人事、生活福利工作,文件、印信、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档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民族宗教事务局、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办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与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本地区民族团结和宗教界的稳定。
区台湾事务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台属工作和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做好对台经济工作的政策指导、与台资企业的联系和台商投诉的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我区与台湾的交往交流工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两岸人员往来衍生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区侨务办公室:负责开展侨务工作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的审核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侨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