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繁体中文 English Japanese Korean


饮食安全十定律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饮食安全十定律,以保证饮食安全,这十条定律是:
  (1)食物必须彻底熟好才能食用。
  (2)食物一旦熟好应及时吃掉。
  (3)如需把食物存放4~5小时,应在高温(60℃以上)或低温(低于10℃)的条件下保存。
  (4)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食用,比如,选择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
  (5)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后才能食用。
  (6)不要让生食物与熟食物相互接触。
  (7)保持厨房清洁。
  (8)处理操作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让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饮用水和准备做食品时用的水应纯洁干净。
 

  
中共青岛市四方区委、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委、区政府计算机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航天四创软件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技术支持与服务
鲁ICP备05029725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