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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方区关于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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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有关部门:
  《四方区关于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四方区关于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快全区中介服务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介服务业发展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深入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打造现代服务业基地的部署,坚持以民为本,富民为先,以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规模化为经营目标,以品牌化为推进措施,以规范化为服务保障,努力实现宏观政策推动要有突破,重点项目建设要有突破,骨干品牌发展要有突破,诚信体系建设要有突破,推动全区中介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建设中介服务业特色街区为切入点,以健全行业协会为抓手,以培育龙头企业为示范,以整合信息资源为手段,以完善服务措施为保证,不断推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中介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发展结构明显优化,就业容量明显增加,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中介服务企业户数年均增长15%,增加值年均增长14%,到2012年,基本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功能健全、运作规范、国际接轨的现代中介服务业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重庆南路汽车贸易大道的基础性建设,努力扩大经营规模,完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汽车销售代理类中介行业;充分依托青岛科技大学都市科技园区、青岛市建筑创意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加快科技中介、人才中介、设计策划、信息咨询等中介企业的引进步伐,打造中介服务业功能聚集区和标准示范街。
  (二)着力抓好中介服务企业的驰(著)名商标和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引导、扶持中介服务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和服务名牌;积极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中介服务企业落户四方,促进我区品牌经济实现新的跨越。
  (三)大力培育中介服务龙头企业。从汽车销售代理、货运代理、设计策划、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科技咨询等优势行业中筛选10家中介服务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咨询、登记注册等方面的服务,实施对口引导、帮扶,使之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政策措施
  (一)优化登记审批环节。放宽投资领域,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各类资本均可进入所有中介服务业领域。对中介服务企业申请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注册书,实行形式审查,只要具备形式要件,符合行政许可法和有关企业登记注册管理规定的,即准予登记注册。凡准入设立的中介服务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法律法规规定前置审批的,有关部门应提速提效,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二)设立发展引导资金。每年从区级财政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区内中介服务龙头企业、中介服务名牌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大型中介服务企业在区内设立的总部企业。
  (三)奖励上缴税收突出贡献企业。对注册当年内上缴税收区级所得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至10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至50万元的中介服务企业,第一年分别按企业上缴税收区级所得的40%、30%、20%奖励企业;后两年内,企业上缴税收区级所得比上年新增20%以上的,分别按新增部分区级所得的40%、30%、20%奖励企业。上述企业上缴税收区级所得均不包含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四方区中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区中介服务业的组织领导;负责区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协调联络、通报情况、督促落实;发挥通盘考虑、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四方分局。
  (二)建立中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副组长召集,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中介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三)明确中介服务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积极推动全区中介服务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中介服务业发展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1.四方区中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四方区中介服务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四方区中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由翠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传伟 区发改局局长、物价局局长、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
      荣 光 工商四方分局局长
  成 员:臧云令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杨远升 区科技局副局长
      吴法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国强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振宝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张凤瀛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传勇 区人事局副局长
      王咸宁 区外经局副局长
      孙振国 区文化局副局长
      王肇伟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泽青 区招商局副局长
      孙 明 工商四方分局副局长
      王瑞业 四方国税局副局长
      赵建文 地税四方分局副局长
      秦方锋 质监四方分局调研员

  附件2:

四方区中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发改局:全区服务业发展牵头部门。负责全区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协调联络、通报情况、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中介服务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货运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
  (二)区科技局:负责专利代理、科技中介等机构的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
  (三)区财政局: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的政策指导、企业规模统计、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配合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协助性工作。
  (四)区民政局:负责各类民办非企业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数据统计以及监督管理和服务。
  (五)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服务、职业介绍等中介机构的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
  (六)区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
  (七)区人事局:负责人才中介服务等机构的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
  (八)区外经局:负责外商投资中介服务业的有关招商、服务工作。
  (九)区文化局:负责文艺演出等中介机构的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
  (十)区统计局:负责中介服务业有关数据统计、发展分析工作。
  (十一)区招商局:负责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工商四方分局:中介服务业发展牵头部门。负责区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协调联络、通报情况、督促落实工作。
  (十三)四方国税局:负责税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
  (十四)地税四方分局:负责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税收统计工作。 
  (十五)质监四方分局:负责质量鉴定评估等机构的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的制定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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