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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
服务对象:四方区企业法人单位
办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1、登陆四方区政务网,进入网上审批系统;
2、在用户登录项目中填写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
3、进入安监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栏,根据要求填写表单、上传材料;
4、在安监局服务事项中看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案,根据方案准备材料;
5、申报单位将材料报经营网点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
6、初审合格后,由街道办事处将全部申报材料汇总,区安监局组织复审;
7、复审合格的单位,由安监局安排进行安全培训,交纳安全保证金,与即墨青升公司或青岛东泰公司签订《供销协议书》。
所需材料: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销售、储存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证明复印件一份;
5、安全管理制度原件一份;
6、销售许可证审查书原件一份;
7、与批发企业签定的《供销协议书》原件一份;
8、烟花爆竹销售承诺书原件一份;
9、零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及安全培训证明原件一份。
相关表格: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书.doc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审查书.doc 
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doc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四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304房间
乘车路线:20,36,126,210,229,303,309,310,319,372,378,602路等鞍山二路站
联系电话:83776997
监督电话:83768016
电子邮件:sf_ajj@qingdao.gov.cn
备  注:具体事宜以当年下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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