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现已公布,申请人应在正式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之前,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一、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5月27日-28日申请。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年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当年有效)。 7.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与提交的学历相对应)原件、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 10.其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报的证明材料。 二、非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7月4日-5日申请。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年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当年有效)。 7.《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 10.其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报的证明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的全部表格和填写说明,都可通过青岛教育人才网http://www.qdedu.gov.cn/rencai/ “表格下载”栏目下载获得。
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