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ENGLISH | JAPANESE | KOREAN
  用户名: @ 密码:
首 页 | 走进四方 | 政务公开 | 在线办事 | 互动交流 | 数字地图 | 信息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事项 - 服务事项

2008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说明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8-03-20
字体:【】 【】 【  

  2008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现已公布,申请人应在正式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之前,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一、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5月27日-28日申请。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年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当年有效)。
  7.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与提交的学历相对应)原件、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
  10.其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报的证明材料。
  二、非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7月4日-5日申请。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年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当年有效)。
  7.《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
  10.其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报的证明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的全部表格和填写说明,都可通过青岛教育人才网http://www.qdedu.gov.cn/rencai/ “表格下载”栏目下载获得。

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打印】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常见问题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中共青岛市四方区委、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委、区政府计算机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技术支持与服务
鲁ICP备05029725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