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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民办学校建立学籍管理制度的备案
服务对象:区内中等以下学历民办教育学校
办理流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规定
办理流程:1、学校每年初对其学籍管理制度进行整理修改。
2、确认无误后,报送教体局教育科备案。
办理时限:一天
办理机构:四方区教育体育局
办公地址:平安路43号
乘车路线:319、602、227宁化路站
联系电话:83750001
监督电话:83717836
电子邮件:sfjyk@qd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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