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具体安排: 1、3月15日-20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sdjszg.com)进行教育学、心理学两课考试网上报名。 2、3月25日-28日,申请人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区、市教体局进行现场照片采集,同时办理培训报名、预订教材等事宜,领取教材时间初步定在4月12日,请及时领取。 3、5月6日-19日,申请人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准考证。 4、5月20日,举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5、6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http://www.qdedu.gov.cn/renshi)公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 6、6月9日-10日,考试合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测评费236元/人,测评结果当年有效。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到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 7、6月17日,举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8、6月25日——29日,测评合格人员自行到四方区医院(抚顺路25号)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在上午7:30——10:30,体检费48元/人,要求空腹,体检结果当年有效。 9、6月25日-28日,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登陆青岛政务网网上政务大厅(http://shenpi.qingdao.gov.cn),网上提交申请信息。 10、7月6日,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7)《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11、7月24日前,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申请教师资格的全部表格和填写说明,都可通过青岛教育人事网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获得。 二、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具体安排 1、5月22日-25日,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登陆青岛政务网网上政务大厅(http://shenpi.qingdao.gov.cn),网上提交申请信息。 2、5月21日—25日,自行到四方区医院(抚顺路25号)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在上午7:30——10:30,体检费48元/人,要求空腹,体检结果当年有效。 3、6月1日,申请人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表(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的);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6月21日前,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申请教师资格的全部表格和填写说明,都可通过青岛教育人事网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获得。 联系电话:青岛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热线 82669830 四方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热线 8377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