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依据:国家、青岛市和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和有关要求
申报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和良好的资信; 2、在相关研究和开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生产设施和自筹部分经费的能力; 4、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管理和组织开发能力; 5、项目符合国家及市、区有关产业政策。
受理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表格从科技局网页下载,一式二份); 2、受理; 3、项目审查和财政审查; 4、专家评审; 5、综合评审; 6、区长办公会研究; 7、确定立项和上报项目;
受理时限:根据上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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