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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程序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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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依据:国家、青岛市和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和有关要求

  申报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和良好的资信;
  2、在相关研究和开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生产设施和自筹部分经费的能力;
  4、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管理和组织开发能力;
  5、项目符合国家及市、区有关产业政策。

  受理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表格从科技局网页下载,一式二份);
  2、受理;
  3、项目审查和财政审查;
  4、专家评审;
  5、综合评审;
  6、区长办公会研究;
  7、确定立项和上报项目;

  受理时限:根据上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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