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2005年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指导和管理,四方区科技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明年重点工作和区经济、科技、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结合我区“十五”科技发展计划目标,编制了《2005年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供项目申报单位参考。 一、2005年科技发展计划申报重点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开发项目; 2、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具有关联性、连续性、超前性强的产业集成技术的开发项目; 3、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引进研发机构及转化科技成果推广进行产业化开发的项目,以及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开发项目; 4、科技平台建设,健全和完善科技网络等科技基础设施方面的项目; 5、具有高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6、与国家重大目标相衔接的产业化项目,如863计划、重大专项计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等项目; 7、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标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的新产品开发项目; 8、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市场前景好,能为区域经济带来新增长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2005年科技发展计划各重点支持的专项领域 (一)都市型科技园 (1) 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园区内转化科研成果的项目。 (2)引进的重点实验室和研发机构开发的项目; (3)园区内其它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进行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二)技术标准 (1)主持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研制的项目; (2)新兴产业的先进技术标准研制项目; (3)企业技术标准试点示范项目。 (三)引进研发机构及转化科技成果推广 支持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在四方区设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或与驻区企业合作转化高新技术成果,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1)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的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项目; (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示范项目; (3)引进研发机构的条件建设及引进转化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重点用于培育、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五)科技平台建设 (1)整合全区技术、研究、信息、设备和实验资源,提高重点领域装备水平,组建跨领域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实验基地,营造开放、共享的技术、设备、信息和实验研究环境。 (2)构建技术交流与技术交易信息平台,提升技术市场的技术化服务水平,强化相关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 (3)对科技计划项目的数据进行整理、汇交和建库,整合相关的数据库,推到面向各类创新主体的共享服务网建设。 (六)高新技术产业 (1)工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开展制造业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2)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电子商务软件、电子政务软件系统集成技术,软硬件结合的产品技术。 (3)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纺织新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纳米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精细化工材料、新型建材、新型能量转换和储能材料等产品技术开发,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光电子材料及其器件的产品技术开发,可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4)新兴海洋科技:海洋药物及功能食品开发、海洋生物酶技术、海洋化工、海洋专用仪器设备的开发。 (5) 生物工程:重大动物疾病诊断试剂及疫苗开发,生物诊断试剂,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开发,疾病治疗设备的开发。 (七)社会发展 (1)围绕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支持“数字奥运”、“数字四方”模式的试点。 (2)清洁生产与节能技术的开发。 (3)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试点综合技术与示范。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凡在四方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资信的企事业单位、大学和科研机构; 2、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自筹部分经费的能力; 4、凡承担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逾期未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违约合同的单位,区科技局将不予受理其新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和“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研究报告中不允许出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或相关的提示性语言,以保证专家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具体要求参见表格后面的说明) (见附表)。同时,“申报表和研究报告”要同时提报电子文档。项目申报表中要注明“申报领域”。 “ 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表”和“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格式,可登陆四方区政府网站(www.qdsf.gov.cn)科技局网页公告栏下载。 2、申报表须同时附如下相关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200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特殊行业许可证(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明等);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3、申报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申报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每份单独装订,申报表要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2005年6月20日—2005年8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受理: 项目申请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区科技局计划协调办公室。 联系人:吴秀平 周杭生 电话:3757203 3750610 申报地点:四方区人民政府407室(鞍山二路48号) 附表: 1、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表 2、四方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