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办事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在每年4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送交联合年检的财政窗口,并于年检结束后10日内到财政局领取财政登记副本。 服务对象: 在四方区工商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申报资料: 财政登记证副本、联合年检报告书、验资报告、查账报告、年度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指标统计表等。 办理时限: 手续完备,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无。 服务承诺: 实行服务承诺和首问负责制,凡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不予办理的书面说明理由,退回补办的书面予以说明。 服务电话:3761683 监督投诉电话:3761677 375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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