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并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十日内持劳动合同文本、《招用人员登记表》、《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等相关材料到市或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就业服务机构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输入微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