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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事项 - 就业管理
事项名称:
协保人员就业(生活)补助金的发放
服务对象:
符合享受协保人员就业补助和生活补助金条件的协保人员
办理流程:
《关于协保人员就业(生活)补助资金申报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5]101号)
办理流程:
协保人员在每月5-9日,持《协保人员就业(生活)补助申领卡》和个人图章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申领协保就业(生活)补助金。协保人员在每月25日后到指定银行凭存折领取协保人员就业(生活)补助金。
所需材料:
1、《协保人员就业(生活)补助金申领卡》
2、初次申领协保人员就业(生活)补助金的人员,提供代发银行(工商银行)的个人银行账号
在线申请:
无
相关表格:
附件.doc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每月5-9号申领,25号后到指定银行凭存折领取
办理机构:
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见附件
乘车路线:
见附件
联系电话:
见附件
监督电话:
见附件
电子邮件: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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