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我单位在 路 号设置的 户外广告,将严格按照《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牢固、安全。因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利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设置。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卫生工作,保证户外广告设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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