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生字[2005]15号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继续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新的运行机制,不断满足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推动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评估办法 1、先进街道由办事处申报,区人口计生局组织验收; 2、先进社区在自荐的基础上,先由街道自评,并根据自评结果,择优报区人口计生局,最后由区人口计生局验收; 3、对往年被评为先进的社区,区人口计生局将组织抽查。 为保证活动的扎实开展,区计生委将对优质服务先进街道和居民自治模范社区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往年被评为计划生育优质服的先进街道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模范社区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工作出现滑坡的,取消相应的称号;出现违法生育的(2003以来违法生育,含流动人口),取消称号并纳入街道级重点管理社区,所属街道要制定具体帮促措施和规划,并上报区人口计生局。 三、名额分配 1、计划生育优质服先进街道2个。 2、居民自治模范社区7个。 四、时间安排 6月底以前,街道根据社区上报情况,组织自评; 7月上旬,街道申报社区名名单; 8月中旬,区人口计生局对街道、社区进行验收。 被评为先进的街道和社区,将于全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 各街道要根据本街道的实际,认真学习研究,制定创建意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要把创建活动同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以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的水平。 附:一、优质服务先进街道评选标准; 二、居民自治模范社区评选标准;
四方区人口计生局2005年6月16日
附件一:
四方区优质服务先进街道评选标准
一、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1、合法生育率达97%及以上。 2、育龄群众对基层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技术服务、奖励落实、宣传教育、药具供应、协会作用发挥及工作效能等方面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街道计生办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下设会员小组。选聘具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志愿者,组建街道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 2、建立人口学校,配备适应工作需要宣传设备,设置计划生育宣传栏(或阅报栏)。 3、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站(或咨询站)。 三、宣传教育 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和生殖健康宣传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活动,根据群众需求,登门开展个性宣传服务。 四、依法行政和信访工作 1、依法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生育证》,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齐全,无错误现象。 2、以书面形式公开有关证件的办理审批程序、示范文本、处理结果和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项目、结算标准、办理程序等内容。 3、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处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定期进行计划生育信访排查,上报排查处理结果,对发现的计划生育信访苗头,实行领导包案,及时进行处理。 五、技术服务 1、做好对辖区内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指导群众选择安全、可靠的避孕方法。 2、分类定期为居住在本辖区内无(失)业和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做好孕、环情监测服务和生殖健康查体,定期对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出现异常情况的育龄妇女进行访视。 3、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到100%;广泛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知情选择率达100%。 4、深入宣传和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督促驻街医疗单位加强对B超和染色体检测技术等方面的管理。 5、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建立健全药具账,确保发放渠道的畅通,药具发放到人。 六、统计与信息管理 1、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达98%以上、准确率达95%以上。居住和户籍在本辖区的所有育龄妇女婚、孕、育、节育信息及相关信息变更及时准确,无错漏现象。 2、做好对社区各类计划生育信息的反馈工作。建立经常性的信息质量核查制度,以确保统计信息准确。 3、做好群众需求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工作。根据群众需求,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对共性需求,街道统一研究反馈意见,对个性需求要逐条研究书面答复并督促落实,将收集的需求信息及处理意见、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一并录入计算机。 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1、现居住地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服务和技术服务免费政策的落实,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合法生育率达95%以上,微机建档率、计生查验率、信息联系率达90%以上。 2、做好对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及时为流出人口中育龄妇女办理相关证件,及时反馈查询信息,发证率达90%以上。 3、建立健全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信息联系制度,全面推选流动人口信息网上交流,网上信息交流及时、准确。 八、重点人员管理与服务 1、做好解除劳动关系育龄妇女的交接工作。 2、配合单位做好协保、长休、病休等育龄妇女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指导社区做好对无业人员的管理、走访与服务工作。 九、加强属地化管理 全面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加大对单位计生工作的指导力度。 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加强辖区协会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驻街单位、流动人口聚集地及集贸市场成立计生协会。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 2、培训辖区内的协会干部和工作人员,一年不少于一次。 3、抓点带面,总结、交流基层协会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协会工作先进,推动协会工作上水平。
附件二:
四方区居民自治模范社区评选标准
一、全面完成工作指标 1、无大月份引产,合法生育率达100%。 2、育龄群众对社区咨询服务、宣传教育、药具供应、协会作用发挥及工作效能等方面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网络健全 社区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建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1、居民自治 按照“承诺、实施、报告、评议”工作机制的要求,做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做出承诺。建立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制定并深入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建立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违法生育举报制度。采集和反馈居民需求信息,并根据群众需求,改进和完善有关工作。建立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制度。年终社区居委会要向居民或居民代表报告。定期组织居民或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评议。 2、宣传教育 认真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晚婚晚育、奖励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和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程序,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 3、生育、节育服务 (1)做好居住在本社区内当年有生育现象育龄妇女的访视工作。药具发放及时到位,并做好药具自取箱和发放点避孕药具的投放和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本社区无业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街道组织的孕、环情检测和健康查体。 (3)做好重点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建立《重点服务人员登记表》和走访和孕、环情监测制度。对各类重点人员每季度走访一次,发现异常情况的如实记录,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并协助做好说服动员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4、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收集、管理和上报 (1)做好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的分类、归档工作,分层、分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和查阅。对《信息卡》要实施动态管理,育龄妇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变更。 (2)每月入户认真核实街道办事处反馈的婚、孕、育和迁入、迁出信息。 5、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做好流动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合法生育率达100%,微机建档率、计生查验率、信息联系率达90%以上。流出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到位,建立流出人员家访制度。 6、利用社区资源和志愿者队伍开展服务 要积极利用社区内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社保、企(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为辖区内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生产、生活服务。积极为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提供困难救助和帮扶工作。组织志愿者中的医务工作者为辖区居民进行开展健康查体、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咨询服务。 7、计生协会工作 建立协会理事会、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制度及并建立花名册。定期召开会员小组长会议和协会理事会会议,研究协会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积极参与并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