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基本信息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51号
(一)负责国有资本退出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制定好党的建设规划和相关工作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指导所属企业党组织抓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进行督促检查与考核,并协助抓好培训工作。 (三)指导所属企业党组织抓好组织建设。按权限审批所属企业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和培训。指导党组织抓好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 (四)指导企业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所属企业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按处分批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五)指导所属企业党组织加强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领导所属企业统战、老干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七)做好所属企业稳定工作。处理好所属企业改制后的来信来访(行政方面除外)。 (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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