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地址应提交材料: 1 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2 董事会决议; 3 原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和新租赁协议(新的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及购买或租赁协议); 4 批准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跨区域地址变更需提交原注册地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批复文件; 6 新合同、章程或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7 涉及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的需提供其审核意见; 8 路政、公安等部门关于路名、门牌号的变更通知(涉及地址已变更名称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