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材料: 第一次初步审批(审核)需提供: 1 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2 董事会决议; 3 投资者关于变更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协议; 4 新合同、章程或原合同、章程及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 5 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6 审计报告(一年有效期内的); 7 批准证书原件; 8 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次正式批复需提供: 1 公告证明 2 债权人名单; 3 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4 涉及国有资产已出资的需提供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 5 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