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ENGLISH | JAPANESE | KOREAN
  用户名: @ 密码:
首 页 | 走进四方 | 政务公开 | 在线办事 | 互动交流 | 数字地图 | 信息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事项 - 服务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期限服务指南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8-26
字体:【】 【】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材:
  1 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2 董事会决议;
  3 合资、合作企业中含有国有资产的应提供其中方主管部门的意见;
  4 新合同、章程或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5 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6 审计报告(一年有效期内的);
  7 批准证书原件;
  8 营业执照复印件。


 

打印】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常见问题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中共青岛市四方区委、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委、区政府计算机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技术支持与服务
鲁ICP备05029725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