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根据青岛市有关规定,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大病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凡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的门诊大病患者,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期满或累计满3000元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筹起付标准为300元,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自负比例为8%。 四方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家,目前我区首批纳入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医疗定点单位的就有14家,从2006年1月起可以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疗试点的相关业务,其名单如下: 嘉兴路街道晶华社区卫生服务站(青岛晶华门诊部),四方区人民一路19号,83761390; 水清沟街道安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安康医院),四方区四流南路26号,84967099; 海伦路街道实验小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海伦心脑血管专科医院),四方区海伦路30号,85632923; 洛阳路街道前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前哨门诊部),四方区周口路97号,84886009; 四方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四方区红十字医院),四方区平安路26号甲,86796186; 海伦路街道海伦社区卫生服务站(四方区医院海伦路门诊部),四方区海伦路68号,85651542; 兴隆路街道嘉禾社区卫生服务站(四方区医院嘉禾路门诊),四方区嘉禾路45号,83733335; 洛阳路街道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四方松山门诊部),四方区郑州路28号,84891159; 洛阳路街道海琴社区卫生服务站(四方区医院海琴广场门诊部),四方区商邱路20号,84883400; 兴隆路街道兴隆社区卫生服务站(四方区医院兴隆路门诊部),四方区兴隆路49号戊,83725187; 水清沟街道纺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纺机医院),四方区四流南路19号,84892401; 兴隆路街道双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双桃医院),四方区杭州路28号,83732161; 嘉兴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方区医院分院),四方区开化路18号,83732596; 阜新路街道健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健民医院),四方区人民路96号,8373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