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办事依据:《青岛市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青计生字(2003)31号) 受理范围:对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无业育龄群众。 免费项目及结算标准: 1、孕情、环情监测;(5元/例)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放42元/例;取30元/例) 3、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流84元/例;引产252元/例) 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194元/例;输精管58元/例)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结算程序: 1、受术人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口头申请,由社区居委会审查并出具“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持“介绍信”和本人《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身份证到定点的服务机构接受计划生育免费手术或治疗。 2、定点服务机构对受术人进行审核,凡适合在本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需向受术人说明情况,征得本人同意,并由本人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施术。术后要在其介绍信上加盖免费节育手术专用章,填写《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登记表》,出具《避孕节育手术证明》。 3、无业居民到定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免费技术服务的,一律不收费;或先由本人垫付,后持定点机构的收费单据、《失业证》到街道计生办登记、审核。由街道计生办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区计生委审核报销。 4、城市无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服务由街道优质服务站承担,由街道计生办指导和监督。社区居委会组织出具《社区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及生殖健康查体联系单》,到街级优质服务站查体,建立生殖健康档案。查体费用由街道计生办审核,每半年统一到区计生委结算。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接待地点:海伦路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联系电话:565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