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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海伦路街道办事处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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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办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受理范围: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行政区域,或在本行政区域居住的流动人口。
  受理程序:(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街道办事处征收)
  1、立案;
  2、调查取证;
  3、审查;
  4、告知权利;
  5、作出决定;
  6、送达;
  7、执行。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接待地点:海伦路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联系电话:8565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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