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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廉租住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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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住房补贴住户:请在每月的12日、13日持本人身份证及个人图章到街道办事处廉租房保障中心盖章,如逾期不盖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发放补贴。(注:遇节假日,盖章时间往后顺延)
  廉租补贴发放时间为每月30日以后到商业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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