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廉租住房补贴住户: 自即日起请您在每月的10日、11日、12日这三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个人图章到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廉租住房保障中心盖章,(盖章时间为上午9点30至11点30,下午2点至4点30),如逾期不盖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发放补贴。(注:遇节假日,盖章时间往后顺延;如遇特殊情况,盖章时间将另行通知,在通知盖章时间内不盖章的也将视为自动放弃)。 廉租补贴发放时间为每月30日以后到商业银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