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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沟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有关程序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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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程序
  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初育或再婚未育,可到一方户籍地办理,办理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二、申办《独生子女证》程序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双方单位应填写意见后再盖章,单位意见填写如下:我单位职工××,年 月 日登记结婚,年 月 日生育一个男(女)孩。同意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申请人一方户籍在省外的,需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只有并且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
  三、补办《独生子女证》程序
  丢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补证申请书;
  (二)双方户口簿;
  (三)双方单位证明,证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和丢证原因;
  (四)已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如“三联单”复印件、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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