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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办事制度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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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范围:凡户口在本街道的人员。
  受理程序: 凡需街道出具证明的辖区居民,首先到本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开具证明时携带齐出具证明相关资料并讲清出具原由;后携带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办理证明。
  所需材料:
  一、办理无业证明,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
  二、办理居住地证明,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失业证。
  三、办理生存证明 ,需携带办理者居住地的户口簿、办理者身份证;
  四、未婚证明,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
  五、失业人员车辆审照证明,需携带以下证件:
  1、办理者所在地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
  2、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发出的审验、变更登记表;
  3、办理者的驾驶证、行车证
  受理电话:88250500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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