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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道办事处征兵工作制度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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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征兵工作条例》
  受理对象:本管区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至21周岁的经过兵役登记,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符合应征条件的男性公民。
  受理程序: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均应到街道武装部报名;
  2、携带证件是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兵役证、一寸免冠报名照2张。
  受理电话:88250508
  受理时间:每年十月中旬至十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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