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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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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四方区人民法院 办公电话  88691099
投诉电话  88691107
 83768111
 88691193
邮  编  266031 传  真  88691088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sf_fy@qingdao.gov.cn
职  能

  人民法院的职权和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惟一机关,审判职权是人民法院的专有职权。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是人民法院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依法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是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打击犯罪、严惩严重犯罪,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审判刑事案件。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依法应受法律严厉惩罚的行为。人民法院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审理刑事犯罪案件,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正确的定罪量刑,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使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正常的秩序,破坏国家的经济建设,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使无辜的人免受非法追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审判民、商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属于平等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关系到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和实现。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主要是根据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婚姻家庭、债物纠纷,合同、金融、票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海事海商纠纷等进行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调整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信用和契约关系,保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市场中公正公平竞争。
  (三)审判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审判行政案件,依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违法的具体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还可以变更;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一方面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审判工作,但同时还包括围绕审判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活动。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案件,用具体的案件事实,正确的法律裁判,对有关机关、企业、团体和广大公民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使他们自觉的了解、学习法律,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内设(下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88691099
电子邮箱   传  真  88691088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本院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管理有关经费、诉讼费和赃款赃物;负责本院接待等工作。
科室名称  政治处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法官等级和司法警察警衔的评定与晋升报批工作;负责本院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
科室名称  立案庭 办公电话

 8691083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和审判流程管理;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科室名称  刑事审判庭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依法审判属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科室名称  民事审判第一庭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依法审判第一审房地产案件、财产权属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伤害赔偿案件,人身权案件,债权债务案件等;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民事案件。
科室名称  民事审判第二庭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依法审判第一审买卖、保管、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
科室名称  民事审判第三庭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分兴中路11号和南昌路11号两处办公地点
职  能   依法审判第一审婚姻和家庭、继承案件,小额债务案件。
科室名称  洛阳路法庭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洛阳路16号
职  能   保留现有的洛阳路法庭作为本院的派出机构,审判辖区内的婚姻和家庭、继承等案件。
科室名称  行政审判庭(挂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科室名称  审判监督庭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依法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负责全院的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  执行局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科室名称  执行局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科室名称  研究室(挂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宣传报导工作;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
科室名称  法警大队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
职  能   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机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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