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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部门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检察院 办公电话  83012016
举报电话  83742000
邮  编  266031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嘉兴路12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sf_jchy@qingdao.gov.cn
职  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四)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七)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八)负责对全区刑事案件侦查、判决、裁定和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九)参与全区统一组织的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队伍。
  (十一)协同区委组织部门管理、考核本院干部。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事项。

 

主要业务部门信息

科室名称  侦查监督科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承办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和复议案件;承担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掌握分析社会治安动态情况,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科室名称  公诉科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承办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刑事犯罪案件;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和未成年人受害人权利保护工作,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科室名称  反贪污贿赂局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办理本院管辖内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科室名称  反渎职侵权局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办理本院管辖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立案侦查辖区内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研究分析辖区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治理对策。
科室名称  监所检察科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办理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以及立案监督工作;承担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对刑罚执行活动、变更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是否合法以及超期羁押的监督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工作的检察;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和对监管干警违法犯罪行为提出的控告,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
科室名称  民事行政检察科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对全区民事行政、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受理各种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申诉、举报;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抗诉案件,接受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出庭履行职务;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涉及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损害社会公益等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提起诉讼;对民事、经济、行政审判中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案件,直接配合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科室名称  控告申诉检察科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交办、督办有关案件线索;保护、奖励举报人;依法查办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受理刑事赔偿申请,承办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赔偿事项。
科室名称  警务科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司法警察履行职责、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本院承办案件的警务保障。
科室名称  监察科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对本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规定、指示的情况实行监督;受理对本院检察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犯纪律的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犯纪律的案件;审理违纪案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具体办理纪律处分的呈批手续等事项;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根据检察长或上级监察机关监察部门的决定,或者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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