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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持境外驾驶证申领办理
办理依据:《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办理流程:1、在业务大厅受理岗,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2、预约后,在驾管处驾驶员考场科目一,申领A1A2B1B2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在业务大厅受理岗,领取驾驶证。
所需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居民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人员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地国)人提交护照及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6、境外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7、彩色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相关表格: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式样.doc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号.xls
收费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 60元/人.次,道路驾驶技能补考费(科目三)180元/人.次, 驾驶证工本费10/本,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费 40元/人.次
办理时限:考试合格后,3个工作日可以领取
办理机构: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
办公地址:青岛市是市北区南京路211号
联系电话:66572665
备  注:办理条件: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凭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和入境凭证,驾驶自带机动车行驶至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核发机关所在地,并于入境后二日内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注:
1、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2、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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