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ENGLISH | JAPANESE | KOREAN
  用户名: @ 密码:
首 页 | 走进四方 | 政务公开 | 在线办事 | 互动交流 | 数字地图 | 信息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事项 - 城市规划与管理


事项名称: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
办理流程:1、受理;
2、审查;
3、决定;
4、上报。
所需材料: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申报甲级一式4份,乙、丙级一式3份。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cin.gov.cn/down/default.htm)打印成A4规格;
2、技术人员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资格证,经公证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险证,原单位出具的调离证明、复印件;
3、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复印件;
4、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复印件;
5、技术装备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报城市规划资质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相关表格: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doc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规划局
联系电话:规划局83893255,总工办83893216
备  注: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的有关要求。


您是第位访问者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常见问题 隐私声明 网站导航
中共青岛市四方区委、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委、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
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技术支持与服务
鲁ICP备05029725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