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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财产和租赁合同公证申请
服务对象:公证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办理流程:1、申请;
2、受理、登记;
3、交公证费;
4、审查、审批;
5、出证;
6、打印、校对;
7、送达。
相关表格:

 

办理时限: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机构: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公证处
办公地址: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27号振业商厦14层
乘车路线:1,3,4,28,30,36,302,362,369海泊桥站
联系电话:83727586、83757586
监督电话:83725070
电子邮件:sfg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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