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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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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08年5月1日-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放假,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针对当前国内和我市社会的公共安全形势,各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把维护当前社会稳定工作当作头等大事严管细抓,层层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确保重点人员、重要目标、要害部位不发生问题。 
  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严格岗位责任制。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值守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并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及时报告。
  要针对“五一”节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特点,把做好旅游、交通及商场、广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制定职责清晰、实用可行的节日应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除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外,还要严格落实区应急办4月2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公共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金宏网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报送综合情况。对迟报、瞒报、漏报的单位,区应急办将视情予以通报。
  值班电话:83712345  83757170
  金宏网用户名:青岛市四方区应急办

区应急办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4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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