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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四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一站式”服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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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一站式”行政许可服务大厅是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精神,加快行政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设立的。
  服务大厅设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受理窗口。大厅内设置了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许可事项的监测检验收费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公告栏、各类卫生标准宣传折页、各类申请书示范文本,许可流程示意图及举报投诉指南等,真正体现政务公开的原则。
  一.“一站式”服务的宗旨
  强化监督服务,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推动政府工作及卫生监督工作全面提速,为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便利条件,促进卫生经济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内容
  对四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一站式”服务,即实行:所有许可事项一个窗口统一受理,许可手续限时办结,一个窗口发证的工作方式。
  四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理并办理许可事项包括: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餐饮业卫生许可;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四方区卫生局审批的其他事项。
  上述审批事项的申办范围须提交材料,申办程序详见服务大厅公告栏。
  三.“一站式”服务的工作程序、时限
  (一)“一站式”服务窗口开设咨询、申请受理、发证等服务项目,对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和一次性告知、否决性告知制度,并严格执行申请材料交接制度。
  (二)除当场可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三)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四.“一站式”服务联系方式
  四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许可服务大厅
  地址:抚顺路25号 邮编:266033
  联系电话:3729500 传真:376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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