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 能 |
区信访局是区委、区政府主管全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由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区委办公室管理为主。 1、贯彻执行国家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信访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信访工作建议。 2、负责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的信访工作;协调、检查区直各单位、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3、负责督查各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的落实;负责处理中央和省、市信访局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4、负责受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协调全区信访矛盾隐患的排查调处;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有倾向行的问题,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 5、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培训信访干部。 6、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委办和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